
| 索 引 号: | 11330000MB1691376Y/2025-1010393642 | 主题分类: | 卫生 |
| 发布机构: | 省卫生健康委 | 成文日期: | 2025-09-01 |
《浙江省传染病监测预警体系高质量创新发展三年行动方案(2025年—2027年)》政策解读
一、出台背景
2024年8月23日,国家疾控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建立健全智慧化多点触发监测预警体系的指导意见》,9月22日,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《关于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》。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人民政府相关文件精神,加快推进浙江省传染病监测预警工作高质量发展,省疾控局联合省发展改革委、省教育厅、省公安厅、省民政厅、省财政厅、省农业农村厅、省卫生健康委、省林业局、省药监局、浙江边检总站、杭州海关、宁波海关、省气象局等13厅局印发《浙江省传染病监测预警体系高质量创新发展三年行动方案(2025—2027年)》(以下简称《三年行动方案》),加快推进我省传染病监测预警体系高质量创新发展。
二、主要内容
分总体要求和目标、重点任务、保障措施三个部分。
(一)总体要求和目标。到2025年,基本形成多渠道监测体系,建成省统筹区域传染病监测预警平台(简称“省统筹平台”);到2026年,基本构建哨点医院、监测站点、网络实验室三张主动监测网,“人工智能+”监测预警能力明显提升;到2027年,基本建成多点触发、反应快速、科学高效的传染病监测预警体系,疫情早期发现、科学研判和及时预警能力达到国内领先、国际先进水平。
(二)重点任务。涉及5方面17项具体工作任务。
一是完善传染病监测预警体制机制。健全传染病监测预警体系,完善传染病监测预警制度,优化传染病监测预警工作机制。二是开展传染病疫情综合监测。优化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网络,完善传染病主动监测网络,建设重点人群监测网络,优化行业协同监测网络,统筹做好传染病有关监测。三是强化传染病疫情风险研判预警。做好风险评估,开展疫情预警,强化应急响应。四是深化传染病监测预警数智建设。推动监测预警平台应用、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和“人工智能+”应用。五是提升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能力。加强复合型人才队伍建设,提升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早发现能力,提升病原微生物检测“一锤定音”能力。
(三)保障措施。强化组织保障,落实政府主体责任,保障有关经费。强化科研支撑,培养高层次人才。强化评估指导,强化评估指导,推广典型经验做法。
三、贯彻落实
省疾控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强化协同配合,加强宣传解读、人员培训、组织实施,督促各地认真贯彻落实,认真推动《三年行动方案》各项措施逐步贯彻落实。
四、文件解读单位及解读人
解读单位:浙江省疾控局监测预警处
解读人:涂惠敏
联系电话:0571-81053025
链接: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等部门关于印发《浙江省传染病监测预警体系高质量创新发展三年行动方案(2025—2027年)》的通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