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为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诚信建设,强化社会组织自律意识,提升社会组织公信力和综合发展能力,在此,我单位作出如下承诺:
一、坚持党的领导,遵守法律法规,严格按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;
二、依法办理登记备案,按时报送年度工作报告,所报信息真实、准确、完整; 三、执行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》,恪守非营利原则,不乱收费,不违规开展评比、达标、表彰;
三、健全内部治理,按规定召开理事会,重大事项依章程程序决策;
四、规范信用行为,保持无失信记录,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、登记管理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。
承诺单位:浙江长三角健康科技研究院
日期:2025年1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