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迎光临浙江长三角健康科技研究院官方网站!
浙江长三角健康科技研究院
动态资讯
联系我们

浙江长三角健康科技研究院

电话:0571-88312335

地址: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市民街66号钱塘航空大厦2号楼3106-3107

规范性文件

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《浙江省职业病诊断机构备案管理办法》等五个文件的通知

索 引 号:002482365/2023-00096主题分类:卫生
发布机构:省卫生健康委成文日期:2023-03-28
文 号:浙卫发〔2023〕8号文件登记号:ZJSP67-2023-0001
有效性:有效

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《浙江省职业病诊断机构备案管理办法》等五个文件的通知


各市、县(市、区)卫生健康委(局):

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》《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》《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》,进一步规范我省职业健康检查、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,加强我省职业病诊断机构备案管理工作和职业病诊断医师管理工作,我委制定了《浙江省职业病诊断机构备案管理办法》《浙江省职业病诊断医师管理办法》,同时修订了《浙江省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规程》《浙江省职业病诊断工作规程》和《浙江省职业病鉴定工作规程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
以上文件自2023年5月30日起施行,原省卫生厅《浙江省职业病诊断机构和职业病诊断医师资质审定管理办法》(浙卫发〔2013〕120号)、原省卫生计生委《浙江省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规程》(浙卫发〔2014〕223号)、《浙江省职业病诊断工作规程》(浙卫发〔2014〕67号)、《浙江省职业病鉴定工作规程》(浙卫发〔2014〕119号)同时废止。

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

2023年3月28日

(信息公开形式:主动公开)

附件:1.浙江省职业病诊断机构备案管理办法.docx

2.浙江省职业病诊断医师管理办法.docx

3.浙江省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规程.docx

4.浙江省职业病诊断工作规程.docx

5.浙江省职业病鉴定工作规程.docx

链接:政策解读

链接:图解

附件: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《浙江省职业病诊断机构备案管理办法》等五个文件的通知.pdf